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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貴州省2023年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簡稱《招錄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為做好我省2023年省直及垂管系統(tǒng)招錄職位的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資格復審工作在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統(tǒng)一組織下,由各招錄機關(或省級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二、資格復審方式、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原則上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復審時間:2023年3月30日、31日、4月1日(8:30—17:30)
遞補復審時間:2023年4月2日、3日(8:30—17:30)
現場資格復審地點、招錄機關聯系方式詳見《貴州省2023年省直及垂管系統(tǒng)職位資格復審地點一覽表》(附件1)。
三、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職位資格復審人數與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百分制折算)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報考人員需登陸“貴州省人事考試信息網”(pta.guizhou.gov.cn)自行查詢個人排名情況,請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主動聯系招錄機關咨詢資格復審相關事宜。
四、相關要求
(一)資格復審對象須按照《招錄公告》的規(guī)定提供相關材料。在資格復審期間,資格復審對象可登陸貴州省人事考試信息網自行打印報名信息表。
(二)各招錄機關須按照《招錄公告》和資格復審對象打印的報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資格復審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須簽署《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2)。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的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間內從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順延遞補,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再另發(fā)復審遞補公告。招錄機關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資格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該遞補人員自動放棄。如因招錄機關審核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面試成績無效并追究審核單位相關人員責任。
(三)各招錄機關須主動與資格復審對象聯系并做好聯系情況記錄備查。資格復審對象須關注資格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及時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換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上而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其后果由資格復審對象本人承擔。資格復審對象放棄資格復審的,應向招錄機關提交書面聲明,對未提交書面聲明的,招錄機關應做好記錄,實行雙人核實確認并做好相關信息記錄備查。
五、其他事宜
(一)貴州省2023年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的面試工作擬于2023年4月15日、16日進行。
(二)省直及垂管系統(tǒng)招錄面試等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有關事項均將在“貴州黨建云”(www.gzzzb.gov.cn)上進行發(fā)布,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若有需要咨詢和解答的問題,請及時撥打有關咨詢電話,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而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資格復審工作接受同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
聯系電話:0851—86823635,86824280
附件:
1.貴州省2023年省直及垂管系統(tǒng)職位資格復審地點一覽表.xlsx
貴州省公務員局
2023年3月28日
原文鏈接:https://www.gzzzb.gov.cn/tzgg/20230328/20230328_5421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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