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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甕安縣2023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的規(guī)定,現將甕安縣2023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場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現場資格復審工作在甕安縣公開招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由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具體實施。
二、“筆試環(huán)節(jié)最低合格分數線”的確定
根據《招聘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經甕安縣公開招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甕安縣2023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筆試環(huán)節(jié)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環(huán)節(jié)最低合格分數線”是指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筆試成績與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績)按筆試考試類別劃定,具體為:
綜合類:90分
教師類:100分
醫(yī)療衛(wèi)生類:70分
三、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5月31日至6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遞補復審時間:2022年6月2日至6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資格復審地點:甕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中心(甕安縣群眾工作中心四樓)。
四、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筆試環(huán)節(jié)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列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此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共340人。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甕安縣2023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1)。
五、資格復審需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除按《招聘簡章》及崗位設置條件準備資格復審材料外,還應按以下要求向資格復審單位提交能證明符合崗位條件的證明、證件和以下證明材料:
1、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3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校證明(證明需包含學歷、專業(yè)、是否準予畢業(yè)、是否屬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并簽署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提交畢業(yè)證書(學位證)原件的承諾書。
2、本人報名信息表2份(貼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3、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以及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s://www.cdgdc.edu.cn/)打印學位查詢結果單1份;不能提供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位查詢結果的應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持“雙學位”的報考人員使用“第二學位”或“輔修專業(yè)”畢業(yè)(學位)報考的,需提供學信網或學位網登記的輔修專業(yè)學籍、學歷,學位等相關信息,學歷、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書為準。
4、留學歸國人員需持經教育部認證的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留學歸國人員證明。
5、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和國有企業(yè)正式職工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其中,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和縣級及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國有企業(yè)正式職工需提供所在單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層次人員可不提供戶口薄,其他人員需提供本省戶籍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戶口遷出本省的須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生源地公安機關戶籍部門出具的貴州省生源地證明材料。
7、報考定向招聘“四項目人員”崗位的考生,需持“基層服務項目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服務項目身份證明原件,證明上需注明服務項目、起止時間及服務地點。
8、服務期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需提供服務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出具服務期滿的書面證明原件。
9、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崗位的考生,需提供《義務兵退出現役證》和生源地或兵源地為甕安縣的證明材料原件。
10、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崗位的考生,需提供《義務兵退出現役證》。
11、報考定向招聘現役干部轉改到駐甕部隊文職人員配偶以及服現役駐甕安部隊隨軍家屬須提供現役干部轉改文件(或相關證明)原件及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12、報考定向招聘“駐甕安部隊隨軍家屬”崗位的考生,需提供部隊團級及以上單位出具的隨軍證明材料原件。
13、報考定向招聘“村(社區(qū))干部”崗位的考生,需提供經甕安縣委組織部或甕安縣民政局確認任職滿3年及以上且仍在崗的相關證明原件。
14、報考條件要求為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的崗位,需提供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
15、報考有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執(zhí)業(yè)(職業(yè)、上崗)資格要求的崗位,需提供:
(1)報考教師崗位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或現教師資格證已申報成功的,需提供相應學段、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或認定機構出具教師資格證已申報受理的證明原件;
(2)報考衛(wèi)健系列有相應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要求的崗位,除2021年及以后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的考生可暫不提供資格證書外(不含護理崗位),其余人員必須提供相應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
(3)報考不限專業(yè)崗位的高級技師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yè)生,需提供高級工或預備技師職業(yè)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16、考務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六、其它相關事宜
(一)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該崗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由高到低在達到“筆試環(huán)節(jié)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遞補資格復審對象。遞補資格復審對象由復審單位電話通知,甕安縣公開招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再另行發(fā)布遞補信息公告。
(二)參加筆試的考生需關注資格復審相關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時查看相關通知、本人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未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也請保持通信暢通,確保遞補能夠聯系,被確定為遞補的人員因電話停機、關機等情況無法聯系的取消其遞補資格。主動放棄初次復審或遞補復審的考生,需在復審期間提交書面申請。
(三)本人不能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委托他人辦理資格復審的,被委托人除提交資格復審人員應提交的資料外,還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四)資格復審人員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五)甕安縣2023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需發(fā)布的各項招聘信息都將在甕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wengan.gov.cn/)上進行公布,請廣大考生及時查閱公示公告,認真閱讀,熟悉有關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訊暢通。有需要咨詢的問題,請及時撥打有關咨詢電話,如因考生未及時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同時,甕安縣考務機構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面試培訓班、輔導班,請廣大考生不要受虛假信息的影響,以免上當受騙。
(六)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接受同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對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并視具體情況,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
甕安縣人事考試中心:0854-2918260(工作時間)
附件1甕安縣2023年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附件2:甕安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誠信報考承諾書.doc
甕安縣公開招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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