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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的公告
作者: 發(fā)布時間: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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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我市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貴州省教師條例》《貴州省面向社會推行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24〕1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等相關精神,現(xiàn)將盤州市2024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及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盤州市申請現(xiàn)場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一)戶籍在貴州省六盤水市盤州市內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yè)人員);持有貴州省六盤水市盤州市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社會人員。

(二)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人員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可在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

(三)貴州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在讀專升本學生或在讀研究生的畢業(yè)年級人員可在其就讀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非畢業(yè)年級人員應以社會人員身份在相應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

(四)駐貴州省盤州市現(xiàn)役軍人或現(xiàn)役武警在部隊駐地所轄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原則上同一申請人不可以在同一年內要求申請兩種以上教師資格。

二、認定機構及權限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盤州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qū)內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教師資格認定、管理;受理盤州市轄區(qū)內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的資格申請事宜的現(xiàn)場確認,并報送六盤水市教育局認定審批。

三、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茖W校或者其他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同時應當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以上學歷均為教育部認可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和經國家相關部門認定的港澳臺學歷和國外同等學歷。

7.按《省教育廳關于公布2015年貴州省職業(yè)院校開辦中等職業(yè)教育學前教育專業(yè)名單的通知》(黔教職成發(fā)〔2015〕175號)、《省教育廳關于公布2018年職業(yè)院校開辦中等職業(yè)教育學前教育及醫(yī)藥衛(wèi)生類專業(yè)名單的通知》(黔教職成發(fā)〔2018〕236號)文件中評估合格的中等職業(yè)學校學前教育專業(yè)學生,參加中小學教師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后,可按照認定程序開展認定工作。

(三)通過國家考試條件

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須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可登陸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查詢),且在有效期內。

申請人員入學時間為2014年1月1日以前的(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學時間以畢業(yè)證上的入學時間為準),且所畢業(yè)學歷為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碩(博)士,首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時,無需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但只能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yè)、學段相對應的教師資格。

納入教育部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通過所在學校組織的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并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無需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四)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需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等規(guī)定的標準和程序,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盤州市第二人民醫(yī)院體檢中心按照當?shù)毓珓諉T體檢標準進行體格檢查,體檢結論須為合格。

(五)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六)無犯罪記錄證明

內地(大陸)居民無需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其無犯罪記錄情況由盤州市教育局到公安機關等部門統(tǒng)一核查。報名確認點從其他地方改到盤州市教育局進行現(xiàn)場確認的,犯罪記錄證明必須由申請人到相關部門開具,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交給工作人員存檔。

港澳臺居民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有關部門開具。港澳地區(qū)由申請人填寫《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后交給現(xiàn)場確認點,待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填寫蓋章完畢后,通知申請人領取,再由申請人自行攜帶函件到香港或澳門的警務部門辦理無犯罪證明,港澳警務部門核實后,將核查結果反饋給出具函件的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省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再將核查結果通知有關教育局作為認定依據,具體的辦理程序請申請人咨詢港澳警務部門。臺灣地區(qū)由申請人自行到臺灣地區(qū)相關部門開具,開好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直接交給申請認定的認定機構。

四、認定流程及時間

(一)網上申報

上半年第一批次網報時間為:2024年4月1日8:00—4月19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網報時間為:2024年6月17日8:00—6月28日18:00。

下半年網報時間為:2024年9月23日8:00—10月11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同一申請人每年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報名網址:申報網址。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行申報,申報時應按網站提示選擇相應現(xiàn)場審核確認點。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

選擇認定機構為:貴州省盤州市教育局;

選擇現(xiàn)場確認點:貴州省盤州市教育局。

(2)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

選擇認定機構為:貴州省六盤水市教育局;

選擇現(xiàn)場確認點:貴州省盤州市教育局。

(二)體格檢查

盤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定醫(yī)院為盤州市第二人民醫(yī)院體檢中心,體檢表由醫(yī)院提供。

凡在盤州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須持貼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正規(guī)證件照(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的《貴州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或《貴州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體檢表由體檢醫(yī)院提供),到盤州市第二人民醫(yī)院體檢中心按要求項目進行體檢。體檢結論必須為合格且加蓋有醫(yī)院公章(體檢表照片上也要有醫(yī)院公章)。

(三)現(xiàn)場確認

現(xiàn)場確認時間:

上半年第一批次現(xiàn)場認定時間為:2024年4月22日至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4月27日不上班,4月28日正常開展現(xiàn)場認定工作)。

上半年第二批次現(xiàn)場認定時間為:2024年7月1日至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及國家規(guī)定節(jié)假日除外)。

下半年現(xiàn)場認定時間為: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現(xiàn)場確認地點:盤州市政務大廳一樓C區(qū)1號綜合受理窗口

申請人現(xiàn)場確認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1)戶籍在貴州省盤州市內的社會人員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戶口簿(集體戶口簿首頁和個人頁)原件;戶籍不在盤州市的社會人員需持有貴州省盤州市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和身份證原件。

(2)港澳臺居民提供有效期內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3)駐貴州省現(xiàn)役軍人或現(xiàn)役武警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2.學歷證明

學歷證書原件(申請人的學歷信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時通過系統(tǒng)比對核驗成功的無需提交)。持港澳臺地區(qū)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持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提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證書原件。申請人的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信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時通過系統(tǒng)比對核驗成功的無需提交。

4.相應層次中心校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上自行打印,認定系統(tǒng)能核驗通過的可以不提交)。

5.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提供盤州市第二人民醫(yī)院體檢中心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原件,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并加蓋體檢醫(yī)院公章”(體檢結論有效期為半年以內);孕期申請人提供近半年縣級以上公立醫(yī)院帶胸片檢查結果的體檢報告,如不能提供請生產完畢后再行申請認定。(在系統(tǒng)里提交清晰的體檢表掃描件的現(xiàn)場認定時可以不提交原件)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號)文件要求,申請人體格檢查證明材料可自主選擇簽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代替體檢合格證明(申請人選擇體格檢查證明告知承諾的必須將體檢表原件到現(xiàn)場認定時進行審核,辦理成功后盤州市教育局將體檢表原件返還給申請人)。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上傳格式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要求與系統(tǒng)上傳照片一致)。

7.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除提供以上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

(四)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因今年開始采用全程網辦,證書上要貼蓋有教育局鋼印的白底一寸彩色照片。故今年初中,小學,幼兒園的教師資格證書的領取方式一律采用現(xiàn)場領取的方式。領證地點為盤州市政務大廳一樓C區(qū)1號綜合受理窗口,上半年第一批次現(xiàn)場領取時間為6月21日,上半年第二批次現(xiàn)場領取時間為8月9日,下半年現(xiàn)場領取時間為11月22日。(周末及國家規(guī)定節(jié)假日除外)。

由于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證一律六盤水市教育局通過六盤水市政務大廳郵政窗口統(tǒng)一郵寄,不支持現(xiàn)場領取,故申請認定高中及中職的申請人在現(xiàn)場認定時由本人或請他人到現(xiàn)場交一張白底一寸彩色照片。請申請郵寄的申請人預留正確的郵寄地址并保持預留電話號碼暢通。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管理部門,歸入本人人事檔案,遺失責任自行承擔。

五、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上報名和現(xiàn)場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現(xiàn)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因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不規(guī)范或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填報信息、提交材料、進行現(xiàn)場確認等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二)“中國教師資格網”將對申請人的身份、學歷、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申請人只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才能順利通過上述信息的網上核驗。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因他人替代報名影響申請人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自行承擔。

(三)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為本人近6個月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此照片應與體檢、現(xiàn)場審核確認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現(xiàn)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有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罰。

(五)申請人已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已被喪失教師資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師資格。

(六)申請人如需了解更多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相關信息,請及時關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盤州市人民政府網、盤州教育宣傳微信公眾平臺。如有任何疑問,請及時與盤州市政務大廳教育局窗口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858---2115700。

六、今年盤州市教師資格認定首次采取全程網辦,凡是申請人采用全程網辦的,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在系統(tǒng)里上傳1、白底一寸彩色電子照片2、《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免試印證材料原件3、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戶口本或居住證)4、學歷證明材料(畢業(yè)證原件)5、體檢表原件6、普通話證書原件7、申報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的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等。

必須待現(xiàn)場認定時間段(4月22日-29日;7月1日-10日;10月14日-18日)撥打電話:0858-2115700進行確認,既不到現(xiàn)場進行確認也不撥打電話確認,視為申請人自愿放棄此次教師資格認定。

證書領取方式不支持郵寄,一律采用現(xiàn)場領取的方式,請申請人在規(guī)定的證書領取時間由本人或者請他人攜帶一張白底一寸彩色照片到盤州市政務大廳C區(qū)1號窗口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申請認定高中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不支持全程網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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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盤州市教育局,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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