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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7日貴州各地區(qū)事業(yè)單位聯(lián)考面試培訓計劃
江口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公示已經(jīng)結束,根據(jù)《江口縣2018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簡章》的規(guī)定,現(xiàn)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一)資格復審對象為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資格復審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3:1比例確定,達不到3:1比例職位的報考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二)因招聘職位資格復審人員不合格或放棄造成職位空缺須遞補資格復審的,在遞補期內(nèi)按該職位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空缺的人員。
二、資格復審方式、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采取現(xiàn)場審查方式進行。
(一)資格復審時間為:2018年11月19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遞補資格復審時間為:2018年11月22日—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資格復審地點:江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大會議室(江口縣環(huán)城西路)。
三、資格復審需提交的資料
(一)資格復審時,考生須在“江口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 www.jiangkou.gov.cn)打印“報名信息表”(一式2份)并附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張。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招聘職位所需其他條件(如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的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五)下列人員還需提供相應資料:
1、報考面向“四項目人員”招聘職位的,須提供在江口縣服務滿2年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如仍在崗的“四項目人員”須提供共青團江口縣委或縣引導辦(人社局人事管理股)出具的服務期滿2年及同意報考證明原件1份。
2、報考面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及駐江(口)部隊的隨軍家屬”職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退伍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江口縣生源或兵源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縣教育局或縣人民武裝部出具的證明原件1份);“隨軍家屬”考生,需提供師(旅)級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并辦理了隨軍手續(xù)相關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同時提供駐江(口)部隊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3、報考面向聘“村干部”職位的,須提供由所任職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出具的連續(xù)任村干部滿1屆(或連續(xù)任職3年)以上且仍在職的報考證明、推薦材料(含現(xiàn)實表現(xiàn)、廉潔自律材料、推薦理由以及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原件,報考證明須縣委組織部審核并簽署是否同意報考意見。黨支部書記、副書記,須提交由所任職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出具的任職文件;村委會主任、副主任須提交由縣民政部門出具的當選證書。任職文件、當選證書復印件須相關部門經(jīng)辦負責人簽字并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字樣同時加蓋公章。
5、面向本地戶籍(生源)招聘的,須持戶口簿或由江口縣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生源證明。
6、江口縣工勤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縣編委辦出具的在編在崗證明及同意報考意見原件。
(六)委托他人辦理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出具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及辦理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
四、其他事項
(一)請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提前準備好需驗證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保持電話暢通,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未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或未按時提供所需驗證材料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
(二)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經(jīng)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自動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所空缺的職位數(shù)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資格復審對象。
(三)遞補復審對象須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如未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或24小時內(nèi)無法聯(lián)系上的遞補對象,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因考生未及時關注資格復審公告或因錯填、更換電話號碼無法聯(lián)系導致未按照規(guī)定進行資格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咨詢電話:0856—6628367
江口縣事業(yè)人員招聘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1月16日
貴州省公職培訓專業(yè)輔導機構,考公務員首選新文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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